来源:发布时间:2023-12-22作者:点击: 次
各位群众朋友: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(桂新冠防指发〔2023〕6号),凡是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我院住院治疗的“乙类乙管”新冠病友,可携带材料到我院办理退费手续。
一、清退范围
“乙类乙管”新冠患者已结账报销的自费部分。符合退费名单请详询:0778-2270791。
二、办理清退所需材料
1.患者本人办理: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,需备注开户行名称或地址。
2.代办人办理: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亲属的授权委托书(患者本人签名)、委托亲属身份证复印件,收款账户的银行卡复印件,需备注开户行名称或地址。(附件:1.委托书.docx 2.领取协议.docx,点击下载可用)
3.已故患者: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死亡证明复印件,代理亲属身份证复印件,收款账户的银行卡复印件,需备注开户行名称或地址。
三、办理地点
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3号楼1楼收费处。
四、办理时间
工作日上午0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。
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
2023年12月22日